北京富卓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深刻理解企业清算的目的,在强制清算程序中,灵活借鉴破产重整制度相关规定,完成企业清算的同时,实现企业保值增值,维护企业经营活动相关方的利益与社会稳定。富卓创业先期开发的“富卓花园广场项目”是近五万平米的集商、写、宅、地库为一体的综合房地产项目,处于宣武门宣外大街椿树核心城区。其开发项目除对外出售外,现未出售的房地产用于租赁经营与办公自用,资产与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相对稳定,除因个别劳动争议问题存在小额或有负债外,没有其他负债。富卓创业现主营业务为写字楼、商业、车位出租,每年缴税约2000万元左右,在职员工37人,面向合作的物业、安保等企业提供就业岗位30多个。租赁业务主要包括写字楼、大型商超、地下车位(800多个),承租人主要为企业共40余家、涉及员工2000余人,商户租户包括大型超市沃尔玛、银行、餐饮、儿童教育、健身及知名国企民企,该项目承载了区域性民生功能,也为地方和国家财政提供税源,也涉及富卓创业公司及商厦内的商户、租户大量人员的就业安业问题。

本次清算的根本原因在于股东矛盾,非资产不良或运营不善,公司持续经营将有利于股东利益,有利于未来解决股东分歧。商业地产项目具有其特别的属性,其价值在于持续活跃的商业经营。一旦停止经营,其价值将严重贬损,且会导致诸多的法律纠纷集中爆发,增加司法处置的难度,可能成为“司法烂尾”项目。而基于“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原则,在清算处置富卓创业名下不动产时,持续经营不会对承租方造成不利影响,反而减轻了权利继受人的招商成本,增加了处置资产的含权价值,有利于清算程序的平稳推进。反之,一旦停止经营则会产生区域性不安定因素,对民生造成伤害,激起诸多社会矛盾。

基于上述考虑,清算组决定富卓创业公司继续营业,经与经营方股东协商,由经营方股东继续营业,但由清算组进行监管,并将前述情况报告给法院。现富卓创业各项清算工作顺利进行,但公司同时营业,保障了区域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