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达视角】关于民间借贷8大实务问题 今天我们就统统告诉您!
前言
在生活中,谁也免不了要向亲朋好友借钱或者借钱给他人,这就是我们最为常见的“民间借贷”。在这种借贷关系中,看似非常简单,一方借钱,一方还钱。但在实践中却经常出问题。那么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呢?今天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将根据律师接触到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多发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与大家一起来探讨下关于民间借贷8大实务问题。
问题一、一个完整借条应包含哪些要素?
借条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借款人及出借人姓名信息、借款数额、借款人签名、签署日期。一个借条具备了上述的基本内容后,对于认定双方主体关系、借款数额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具备以上内容,就可以认定双方主体关系、借款数额这些民间借贷关系的最主要的法律关系了。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在借条中标注“利息标准、借款期限、担保方式、借款用途、逾期归还的利息标准、借款人身份证号”等其它相关内容。没有这些内容并不影响借条的效力,但可能影响双方的权利。
要注意的是借款时最好根据身份证核实借款人姓名,如果借据上的名字有误,在诉讼时是件很麻烦的事情。在实践中双方认识很长时间但不知道对方日常使用的名字并非户籍信息上的名字的情况也确有存在。
下面给大家一个借条的范例:
问题二、借条中未约定利息可以主张利息吗?
《合同法》211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如果借条中未约定利息,也无其他证据证明双方有约定利息,那么出借人主张利息,法院是不支持的。所以,有利息就应该在借据中明确约定标准。当然,未约定利息的借款,如果到期后,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对于逾期之后时间,出借可主张借款人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这实际上属于违约赔偿范畴了。
问题三、手写借条和打印借条效力如何?选择哪一个更好?
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手写借条还是打印借条都是可以的。但在实践中,就有出借人拿着只有借款人签字的借条,但借款人称这是其在空白纸上的签字,引发争议。因此,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应该选择手写借据。
此外需要提示大家的一点的是:出借人最好是要求借款人当场书写借据,且由出借方提供纸和笔,为什么这样建议呢?因为在实践中也有借款人拿着“魔术纸”或“魔术笔”书写借条,一开始的时候字迹都非常清晰,但过了不久之后字迹就消失了。这样的事情不可不提防。
问题四、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方什么时候才能要求还款呢?
根据《合同法》206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由此可知,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还款方可以随时还款,出借方也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但应给对方适当的时间准备。
问题五、民间借贷的合法利率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分几下几个层次:
①年利率在24%以内,绝对受法律保护;
②对超过24%但低于36%的部分,诉到法院,只支持24%已内的。但如果这部分利息是已支付的,债务人要求返还,也不支持;
③超过36%利息部分无效。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问题六、如果没有书面的借条该怎么办?
熟悉的好友之间借钱时,很多时候都不好意思要求打借条;而借钱的途径可能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很多时候人们都觉得一方面打借条确实不方便,另外也觉得有电子转账凭证可以证实借款关系。但在这里,北京雷杰展达律师要提示您的是:这样做也是有风险的。
先说这些电子转账凭证吧,转账凭证从法律角度看,能证明钱由A支付给B,但是不能证明该钱的用途,是借款、还款、货款、赠与还是什么其他性质?
单凭汇款凭证向法院起诉借款关系,对方不认可,然后被驳回起诉的案子常有发生。当然,这种情况,有的被驳回后按不当得利起诉,另一方对收到款项无合理解释,还是有机会收回款项的。但总归是麻烦。
问题七、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但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有无中断重新起算的情况很多人就不明白了。
很多人认为诉讼时效是从落款的借款日期起算,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如果有约定还款期限,时效是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开始起算。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时效是从出借人第一次开始索要借款后起算。
另外,在3年时效期内,如果出借人有催要行为或借款人有还款行为,都会引起时效中断,从催要或还款后重新计算3年时效。
但是,实践比法律条文要复杂,实践中如果出借人主张有催要或还款行为引起时效中断重新起算,而借款人否认有中断因素的,出借人负有举证责任,而很多催要都是以口头方式进行的,往往无法举证!
所以,律师建议出借人在不考虑中断因素的情况下,如果时效已接近3年,要么及时起诉,要么要求借款人出据书面承诺书或重新打欠条,以保证不超过时效。
问题八、还款或部分还款后,原借条怎么处理?
如果借款人一次性还清所有款项,通常的做法是出借人归还借据,有的是当面销毁借据。这时候,借款人应该仔细核实归还或销毁的借据是否确实是当初自己书写、签字的借据原件。曾经发生过出借人归还或销毁的借据并非当初真实借据,而借款人未注意,事后出借人凭原真实借据再次要求还款的情况!
有时也会碰到还款时出借人声称借条一时找不到或不在身边的情况。这时借款人要警惕,要么暂时不归还欠款。要么要求要求出借人出具书面说明,明确收到归还的借款数额,并明确之前的借据作废,在此日期之前双方无其他借款存在,且该书面说明要妥善保存。
如果是部分归还借款,要么由出借人出具收条标明还款数额及欠款数额;要么要求出借人提供原借条,由借款人在上标注还款数额、日期等情况;要么更换新的借据,但一定要收回原借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