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眼观察】天价罚单接连不断 支付行业监管风暴仍将继续
文章导读
8月6日晚间,央行营业管理部(北京)、上海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同时公布了对国付宝、联动优势、支付宝等多家支付机构的行政处罚信息。其中,国付宝、联动优势因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等,分别被罚约4646万元、2640万元;银盛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罚约2248万元;支付宝则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412万元。
央行开出天价罚单
央行营业管理部发布的《银管罚〔2018〕36号》处罚决定书显示,国付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国付宝”)
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违规业务,合计处以199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共处以19万元罚款。
此外,据央行营业管理部发布的《银管罚〔2018〕37号》处罚决定书,国付宝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央行营业管理部没收其违法所得2217万元,并处罚款2229万元,合计处罚金额4447万元。
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也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央行营业管理部没收其违法所得1207万元,并处罚款1216万元,合计处罚金额2424万元。
即便是老牌第三方支付机构,依然撞上了监管红线。央行称:“国付宝公司、联动优势公司均引起大量举报投诉,社会影响恶劣。”
而此前(7月31日)据央行披露,卡友支付、付临门均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罚约2583万元、892万元;央行还要求,卡友支付退出25个地区银行卡收单业务,付临门退出四川省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支付宝称“启动整改计划”
与此同时,支付宝也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政处罚41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支付宝并非首次被罚。2018年7月24日,支付宝因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被记录在此次违规典型案件中。此外,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支付宝超出核准范围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国际收支申报错误,违反《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第六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第七条,被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8月6日,蚂蚁金服相关人士向媒体表示:“支付宝在第一时间启动了整改计划,目前,大部分事项都已整改完毕并得到监管认可。”
中央连出重拳整肃第三方支付机构
自2015年以来,央行及当局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力度呈持续趋严态势。在此大环境下,一系列重磅条文规定纷纷出台:
●如2015年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第三方支付行业只能是中国支付体系的补充;
●2016年央行针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整治,出台《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将支付机构进行分类;
●2017年4月末,央行支付结算司下发了《2018年重点抽查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对支付行业检查的重点,包括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二清”违规行为、“断直连”情况等几大方面。
●2017年12月央行发布《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将条码支付按技术特征分级,针对安全级别不同规定对应的支付限额。
另一方面,支付牌照也是央行系统管制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手段之一。自2011年4月底签发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以来,央行总计已发出271张支付牌照。在2015年8月,央行注销3张支付牌照,结束了第三方支付牌照“只发不撤”的历史。仅2017年就有19张牌照遭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