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家】企业复工与子女看护假


为了防控疫情蔓延,北京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均延迟开学,校外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班也全部暂停。从2020年3月2日开始北京地区大部分企业陆续复工,但教育部尚未下发开学通知,未成年子女的看护问题凸显。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2月1日北京市人社局联合市教委发布《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史称“子女看护假”。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这个特殊的假期。

“子女看护假”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从字面意思看是看护子女的特定假期,从几个方面来解读一下。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1、适用范围:北京地区的企业,北京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北京地区外的用人单位不适用。

这里的“企业”可以是在北京地区注册的企业或实际经营所在地位于北京的企业。

2、适用对象:企业内符合条件的特殊职工。


二、适用对象的具体条件


企业内具有如下条件的职工享有“子女看护假”:

1、子女未成年,即不满18周岁。具体如下:

(1)子女系已入托、入幼、入中小学的未成年人,一直在家由父母照顾的子女不适用;

(2)子女处于所在学校、幼托机构受疫情影响而延迟开学期间的期间;

(3)在延迟开学期间,子女需要家长进行看护。

子女已成年但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不适用本假期。

2、配偶不具备看护条件。

这里的不具备看护条件应为客观原因无法看护,包括但不限于配偶上班、与配偶长期分居两地、配偶接受隔离治疗、配偶丧失劳动能力、夫妻离婚且子女由本人抚养。

3、除夫妻外无其他家人具备协助看护未成年子女的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本假期只能由职工和配偶中一人享有,不可二人同时享有。


三、享受假期的程序及证明资料


名为“子女看护假”,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请假流程和方式提出。比如有些单位要求请假要填写《请假申请单》,休假三天以内的可以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休假三天以上的需由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等。

享受该假期的职工应提前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证明资料可以根据职工享受假期的条件不同针对性提供,用人单位享有依法合规审查权。

证明子女未成年:可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本、入托或入幼及入学证明等。

证明配偶上班的:可提供配偶单位上班证明。

证明与配偶长期分居两地的:可提供配偶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

证明配偶接受隔离治疗的:可提供隔离证明的相应文件、资料。

证明配偶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提供残疾证、伤残认定书等。

证明夫妻离婚且子女由本人抚养的: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诉讼离婚法律文书等。

此外,考虑到本假期与病假等其他假期不同,员工举证确实存在困难的,可以让员工出具书面承诺。


四、子女看护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且能够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的,应按照文件视为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期间的工资待遇由职工所属企业按出勤照发,即正常发放工资。

符合条件但不足以提供相应证明的,用人单位可视情况区分处理:职工情况属实的,可参照文件规定正常发放工资;职工情况无法核实的,可以考虑优先安排年休假、调休假并正常发放工资,假期已休完可批准事假不发工资;职工情况不属实的,不予批准假期。


五、子女看护假的特殊法律后果


文件明确规定:职工在享受子女看护假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应相应顺延。用人单位一定要关注这一点。


看完解读,您知道“子女看护假”怎么用了吗?


附:通知原文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教委发文《关于因防控疫情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3号)
为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保护家庭未成年子女健康安全,根据劳动合同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每户家庭可有一名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视为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期间的工资待遇由职工所属企业按出勤照发。
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顺延至政府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结束。
鼓励在家看护职工采用电话、网络等灵活办公方式提供劳动;鼓励职工之间调班轮休,发扬互助友爱精神,保证工作和生产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