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专栏】执行案件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之简介篇

导读:


为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抓紧进行有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制定了分期分批出台计划。2016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为长期深耕执行案件领域的律师团队,现将结合实务经验,梳理援引相关法律规定、裁判案例,归纳执行案件中“变更、追加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要点,以期在实务中为读者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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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明确变更、追加法定原则

变更、追加当事人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变更或者追加第三人为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一项制度。重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明确变更、追加法定原则

由于目前社会诚信体系的不健全、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被执行人通过各种方式逃避债务、规避执行的情形比较突出,加上诉讼成本高、周期长、财产保全难等客观情况,债权实现的难度进一步加剧。为解决这些实践问题,有观点主张扩大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当事人的范围,甚至主张只要第三人依实体法规定,应当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就可以变更、追加其为执行当事人。该观点不仅混淆了审判与执行的基本界限,也不利于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将导致司法秩序的混乱。执行当事人的变更、追加不仅关乎多方主体的切身利益,而且涉及审执关系、执行效率、程序保障等诸多问题,为平衡各方利益,尊重既有体制机制,变更、追加当事人必须始终坚持法定原则。为此,《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第一条确认了变更、追加当事人的法定原则,即“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将变更、追加事由严格限定于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以期解决变更、追加执法不统一的问题。

(二)首次明确申请执行人的变更、追加情形

此前相关法律对于申请执行人的变更、追加一直没有明确规定,实践操作无依据。为此,《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首次在司法解释层面,通过8个条文,明确规定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因公民死亡、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等发生概括继受,或者因债权转让、离婚分割等发生特定继受时,权利承受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自己为申请执行人,以充分保护申请执行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增设被执行人的变更、追加情形

此前的相关法律对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虽有所规定,但随着社会经济和司法环境的不断发展,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五花八门,有必要增加新的法定情形予以有效规制。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明确增加了现实需求迫切、法律关系简单、易于审查判断的几种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情形,主要包括变更、追加瑕疵出资有限合伙人、对瑕疵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公司发起人、出让瑕疵股权的股东、违规注销企业的清算责任人、承诺对被执行人债务承担责任的主体、无偿接受行政命令调拨财产主体、财产混同的一人公司股东等,以对逃避、规避行为形成精准打击。

(四)增加保全和救济程序

变更、追加程序中,能否适用保全,此前并无明确规定。此次司法解释增加规定了审查期间的保全制度,并对复议、诉讼期间的财产执行问题予以明确,以防止被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的一方在此期间转移财产、导致生效裁判无法执行。

此外,《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坚持繁简分流,分别规定复议、诉讼两种救济途径,针对基于出资不足、抽逃出资、清算责任等实体责任需要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复杂情形,明确赋予各方不服裁定可以提起诉讼的权利,力求在迅速实现债权与充分程序保障、执行效率与执行公正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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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追加当事人的法律依据

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与执行案件中变更、追加当事人有关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于2015年1月30日发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1号),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于1998年7月8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4〕26号),于2014年12月17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5年5月5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7、《北京市法院执行工作规范》(2013年),于2013年12月18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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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追加当事人的法定情形

经过对既有条文的梳理,我们将变更、追加当事人的法定情形以表图的形式先跟大家做简单介绍,下期我们将进行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