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专栏】试论管理人如何开展债权清收工作
试论管理人如何开展债权清收工作
01 管理人债权清收工作的困局
●破产企业对外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是一种财产权益性资产,管理人应当对破产企业享有的债权依法进行清收,归入破产财产。
02 破产企业债权的确认、清收程序
确认破产企业债权
1.管理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破产企业进行应收账款审计,根据审计报告对每笔应收账款的债权成因及相关证据的说明,管理人据此分析判断破产企业的对外债权是否具备形式要件。
2.管理人依据审计报告,向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或相关经营人员进行调查,逐笔询问核实应收账款的形成过程和证据情况,作出对外债权是否具备实质要件的判断。
3.管理人结合上述对外债权的形式与实质要件的判断结论,确定破产企业的应收账款中属清收工作范围的对外债权,编制对外债权确认统计表。
应收账款与对外债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外债权是破产企业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对债务人享有的的债权,且债务人应当依法向破产企业履行清偿义务。应收账款是会计概念,是保证账面收支平衡的会计科目,不要求必须符合法律上的债权概念,故管理人在确定清收工作范围时需要加以区分。
管理人清收债权的程序
1.查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通过工商调档、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明债务人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股东等人员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2.联系债务人。管理人通过搜集债务人的各种线索,采取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联系债务人。对于能够联系到的债务人,管理人应当与其积极沟通,督促其履行清偿债务义务;对无法取得联系的债务人,管理人应当穷尽调查手段,查找债务人下落。
3.发出债务清偿通知。管理人向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于限定的时间内清偿债务。若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异议期间内向管理人提出,异议是否成立由管理人审查决定。
4.诉讼方式清收。根据清偿通知的回复情况,管理人进一步确定是否需要通过诉讼程序清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管理人清偿债务,又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管理人向法院提起债务清偿的诉讼。
03 破产债权清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
(一)破产债权清收的处理方式
01
对于破产企业债权证据充分,债务人故意逃废债务的,管理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加以解决;
02
对于破产企业债权证据不全的,可要求对方举证或通过诉讼程序依法申请调取相关证据,若仍证据不足时,可以对方认可的债务金额予以清收;
03
对于确实缺乏偿债能力的债务人,经债权人委员会或主审法院批准,可采取减免部分债务后一次性结清的办法;
04
对于信誉较好且立刻还债有困难的债务人,经债权人委员会或主审法院批准,可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还款计划逐笔清偿。若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协议时,可通过提起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予以清收;
05
对于已经注销主体资格的债务单位,依法调查取证,寻找注销时的清算义务人,要求其举证已经尽了各项清算义务,再管理人可报经债权人委员会或主审法院批准后核销该笔债权;
06
对于已经破产的债务单位,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
07
对清收中发现的挪用公款、贪污、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等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通过申请追赃、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予以清收。
08
若债权清收工作中管理人认为破产企业的对外债权金额较大,涉及债务人人数众多,可提出对外债权采取资产包的形式公开拍卖或转让,获取转让对价款归入破产财产,或对有效债权进行分类汇总,结合债权申报情况,向申报债权人分配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方案,由债权人会议决议。
04 典型案例
【案例主旨】
湖南雪丽造纸有限公司依法向债务人武汉紫邦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债权清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武汉紫邦纸业有限公司等诉湖南雪丽造纸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