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钱不还,又没有财产怎么办?教你五招!

当我们付出了大量时间成本,以及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在内的各种经济成本以后,好不容易取得了一场官司的胜诉,当然判决书已经下达,我们也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当中,发现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种情况下,有时候迫于无奈不得不终止执行程序,我想这可能是我们在财产纠纷当中,尤其是一些债务纠纷当中最可怕、也是最不愿意看到的一种情况。



执行难的问题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是要靠一两部法规,或者是看一两个人的,律师针对这个问题可以为广大债权人朋友提供一些解决思路,结合你自身的案子具体情况来想一想,看能不能对你有所帮助。

1

第一种思路就是看被执行人有没有到期的债权。也就是看债务人在其他地方有没有别人欠他的钱,而且该笔欠款已经到期。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将该笔债权交给法院,以保证债权实施。

2

第二种情况就是看被执行人所在单位有没有尚未支取的劳动收入。比如说工资奖金和其他收入等等,如果的话可以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该笔财产提存,这第二种思路。

3

第三种就是看债务有没有担保。如果说有担保人,我们往往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履行债权,如果说有担保物可以对担保物执行,实现担保变现,这也是一种思路。

4

第四就是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的现象,那么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权。具体来说就是如果发现被执行人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或者是各种免费无偿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第三人,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权,撤销此人的转移行为,从而保证被执行的财产,或者是发现被执行人和其他人相互勾结损害债权利益,那么这种情况下也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权,这也是一种方式。

5

第五种方式就是如果说该笔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妻子名下或者是丈夫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配偶履行相关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