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达访谈录】上海老人将房产送给外人,背后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近日,上海一名88岁的独居老人将300万元的房产送给一个水果摊主一事在网上引起大家热议。一方说这位老人无儿无女全凭着一位水果摊主照顾,随后,这位老人将自己300万的房产送给了这位摊主。老人的亲戚和家属则说老人早就有老年痴呆症,要把房子讨回。到底谁是谁非?这其中又隐藏哪些法律问题呢?
今天的【展达访谈录】我们邀请了北京律协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家事与财富传承部主任尹红志律师一起来帮我们分析一下。
问:尹律师,这个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的,都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您能给我们分析下这里面的门道吗?
答:我看很多评论认为老人这种行为属于遗赠抚养,其实并不是。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根据报道可以看出,本案中老人是在生前就将房屋给了水果摊主,至于给的是使用权还是所有权还需要具体明确。这个案例涉及几个关键词: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老年痴呆。
问:如果老人把房子给水果摊主这个不是遗赠抚养协议,法律上对此到底怎么定性呢?
问:假如真像亲戚们说的,老人早就患有老年痴呆,这个赠与能撤销吗?
问:老人的亲戚们声称要讨回房子,他们有权利吗?
问:我知道您承办过几起涉及老年痴呆病症的案例,能跟我们简单分享下这个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