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说】误将26.5万茅台酒标成2.65万,该案涉及《民法典》中哪些问题?
一坛标价为26.5万元的贵州茅台酒,卖家误将价格少写了一个0。消费者购买后卖家也不发货,于是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卖家交付茅台酒。
事件被曝出后,迅速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法院是不是判错了,这难道是鼓励大家薅羊毛吗?表面看商家似乎亏大了,其实该案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点。今天咱们从《民法典》的角度跟大家聊聊这个案件。
【案情回顾】
3月17日,台州天台的褚某在网上花26500元买了一坛贵州茅台酒(巴拿马国际金奖纪念酒53度30L六十斤)。
18日,网店以价格设置错误为由要求取消订单。卖家称,公司员工对酒的价格及淘宝网店的相关操作不熟悉,误将进货价为265000元的茅台酒直销价设定为26500元,少写了一个0。
褚某认为标错价格是员工的问题,坚持要求发货,卖家于3月20日同意发货。在双方协商过程中,褚某承诺自愿补偿给卖家5万元。但卖家在下发货单后,又以货物装车时发生损坏且调货有难度为由,无法交付茅台酒。
于是迟迟没有收到货的褚某将卖家诉至天台法院,要求对方交付涉案的茅台酒1坛并赔偿合理费用11000元。
卖家辩称,合同继续履行的话会显示公平,故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并且褚某在交易中没有经济损失,遂提出反诉,要求撤销买卖合同。
原告褚某称双方的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并生效的,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
经天台法院一审判决,卖家交付上述茅台酒1坛,同时由褚某支付5万元;驳回其要求赔偿11000元的诉讼请求。
因不服判决,被告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台州中院近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合同的成立需满足以下要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
本案中,卖家将茅台酒的外观、规格、售价等详细信息公布于网店,原告褚某利用其客户端选购涉案茅台酒,并完成付款,应当视为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并生效,卖家有责任履行交付涉案茅台酒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