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解析来了!个税抵扣新政正式公布,如何申报?

12月22日晚间消息,国务院总理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随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同步下发。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个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版个税法正式公布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为保障新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国务院对1994年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了修改。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与新个人所得税法同步施行。


被称之为新版个人所得税改革亮点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同步出台,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相较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布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处变动:

1、标准有所提高。比如大病医疗的扣除限额从原来的6万元/年提高到8万元/年;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中,前两类主要城市的标准,从原来的1200元/月和1000元/月,分别提高到了1500元/月和1100元/月。

  

2、拓展了抵扣范围,允许家人代为抵扣。包括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父母扣,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大病医疗支出,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3、限定了期限。如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等。

  

4、明确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认定标准。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税新政要点一览

此次公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如下:

子女教育:每年定额扣除1.2万元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为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继续教育: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最高按照每年8万元的限额据实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首套房贷款利息:每年按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我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无房者租房按每年9600元到1.8万元标准定额扣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每年按2.4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手把手教你办个税抵扣

当然了,你离真正接收到减税降负的政策红包,还差最后一个步骤。——让税务机关知晓自己有哪些扣除项。

作为一个上班族,如何通过申领表格、填报来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相关表格有哪些内容?如何填写?不愿意让单位知道某些隐私的人怎么办?享受相关扣除需要保存好哪些资料?每月预缴税款又该如何计算?

1.我有扣除项,如何让税务部门知晓?

答: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2.个人有几种办理途径?

答:两种:一是由单位代扣;二是自行申报办理。

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包含什么信息?

答: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收入情况、三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等。

4.如何获取纸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答:有三种方式:1、可就近到任一办税服务厅,领取已经印制好的信息表格;2、在单位领取;3、可登录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出来。

5.纸质填表比较麻烦,如何直接填写电子版?

答:可向单位索要,或者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个人所得税APP端填写。

6.我选择单位代扣,填写好表格后,是否需要其他流程?

答:填写好的纸质表格可以提交给单位,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7.计税以年为单位综合,工薪族每月如何缴个税?

答:采用累计扣税法,公式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举例来说,某职员2015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以前3个月为例,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各月应预扣预缴税额:

1月份:(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2月份:(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元

3月份:(30000×3-5000×3-4500×3-2000×3)×10%-2520-555-625=1850元

8.工薪族每月预扣预缴税款相加,是否为年度最终缴纳税款?

答: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工薪族,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

9.个人不愿意单位掌握相关隐私信息,怎么办?

答: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0.个人没有固定的任职单位,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其他收入,又该怎么办?

答: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1.生病不愿让单位知道,怎么办?

答:没关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不涉及大病医疗扣除项,因此单位不会掌握相关信息,纳税人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2.如果A从明年1月起支付房租租金,但3月才将相关信息报送单位,1月、2月房租租金能否补扣?

答:可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预扣时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汇缴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13.孩子在国内幼儿园上学,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14.孩子上学放寒暑假,能否享受连续扣除?

答:可以。

15.孩子因病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期间,能否享受扣除?

答:可以。

16.孩子在境外上学,能否享受扣除?

答:可以。

17.孩子已满3岁,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没上幼儿园,能否享受扣除?

答:可以。

18.子女在国内上学需要留存凭证吗?

答:不需要。

19.孩子在境外上学,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以及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20.享受大病医疗支出扣除,需要哪些凭证?

答: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21.大病医疗支出能否按月享受扣除?

答:不可以,大病医疗支出按年享受扣除。

22.2019年生病支付的大病医疗费用何时可以办理?

答:2020年。

23.2019年1月1日起,A开始偿还首套房房贷,25年还清,25年内都能享受扣除吗?

答:不能,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4.享受房贷利息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25.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的首套住房贷款如何扣除?

答:婚后可选择一套,由购买方扣除1000元/月,也可以由夫妻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扣除500元/月。

26.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否都能扣除?

答:可以。

27.如何定义首套住房贷款?

答: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28.要享受房租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29.在北京工作并且有房,为便利上班租房,能否抵扣房租?

答:不能。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才可以享受扣除。

30.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支出是否需要留存凭证?

答:不需要。

31.兄弟三人,赡养老人的支出是否需要留存凭证?

答: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32.兄弟三人,每月赡养老人分摊扣除额度可否为1200元、400元、400元

答:不可以,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33.继续教育扣除需要哪些凭证?

答: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