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眼观察】“断供”“错递”闹得欢,小心以后拉清单

文章导读

自从华为及70家关联企业被美国商务部列为其所谓的“实体清单”之后,在特朗普政府的胁迫下,华为接连遭到谷歌、英特尔、高通、博通、微软、ARM等的集体断供。28日,美国联邦快递公司将两个从日本寄往华为中国公司的包裹转运至美国,并试图转运另外两个由越南寄出的华为包裹,此事又在中国媒体和公众间引发巨大关注。面对美国政府咄咄逼人,商务部于5月31日扔出重磅炸弹,对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将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这可以说是中国反制裁的一个开端。

如何理解不可靠实体清单?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欧盟、俄罗斯等国就相继出台了针对美国的“反制裁措施”,随着美国对其制裁法律使用的频繁,“反制裁措施”的出台显得越来越有必要。不可靠实体清单与欧盟、俄罗斯等国出台的“反制裁措施”有着异曲同工的作用,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效果可能更好。那么针对美国行使其域外管辖权,我们先来各国是如何出台措施进行限制的呢?


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退出伊朗核协议后,开始对伊朗进行新一轮的制裁。这使很多欧洲企业因为与伊朗的商业活动而暴露在美国制裁危险中。欧盟为了维护其企业的合法权益,重启“阻断法令”(“阻断法令”(Blocking Statute)系1996年引入欧盟,当年即为对冲美国“域外法权”)。根据“阻断法令”,除非得到欧委会特别批准,否则欧盟企业无需遵守美国的制裁法令,可以继续在伊朗境内进行合法的贸易。

俄罗斯也于2018年6月也签署了《反制裁法案》。该法案旨在保护俄罗斯的利益、安全、主权、领土完整以及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免受美国等国不友好行为的侵害,法案适用于美国及其他任何对俄罗斯、俄公民和法人采取不友好措施的国家,以及参与到对俄制裁中的受这些国家管辖、直接或间接受它们控制的机构、法人和公民。

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依据是什么?

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不仅合理,而且是合法的“反贸易霸凌”举措。根据中国《对外贸易法》的明确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中方都可对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中国的《反垄断法》《国家安全法》也为反击贸易霸凌主义提供了充足的法律支持。

该清单威力有多大?


目前,中国有世界上最大的市场,而且还是增长潜力最大的市场。我们要知道,过去美国之所以能用301条款制裁外国的公司,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场,所有的大公司都必须得跟美国做生意,美国的制裁大棒一挥舞,全世界的跨国公司都要瑟瑟发抖!
但是今天形势已经逆转了!美国国债已经高达23万亿美元,美国的企业和家庭也都是负债累累!美国市场这个金矿已经接近挖空了!这也是为什么华为有底气说,即使没有美国市场,华为也能做到世界第一。因为中国已经取代了美国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市场,而且中国政府、企业和家庭的负债率远低于美国,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中国市场的潜力无可限量,这是任何一个跨国公司都不可缺席的!
正因为如此,对于全球的跨国公司来说,中国的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的威力要远远大于美国的“实体清单”制度。全球的跨国公司可以像华为那样失去了美国市场还能做到全球第一,但是失去了中国市场,没有谁能做到全球第一。
可以说,商务部这个大招一放出来,那些所有参与制裁华为的美国跨国公司将在那里瑟瑟发抖了!没有了中国市场的巨大份额,没有了中国市场的巨大利润。
所以说别看近些外国企业“断供”“错递”闹得欢,最后都逃不过“清单”这一关。还是那句老话,谈,我们大门敞开!打,我们奉陪到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说说你认为哪些企业都会在“名单”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