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眼观察】你所待的环境 终究是个江湖
编者按:从去年沸沸扬扬的996事件,到今年的网易公司对身患绝症员工暴力裁员,近几年来互联网巨头们在对待员工的态度上明显的与其巨头的形象背道而驰,这或许是高速发展的互联网公司回归到正常发展轨道后不得不做出的选择。毕竟随着政策红利收紧、资本红利退潮,大家都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网易暴力辞退绝症员工
网易暴力裁员事件。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整个事件大致的内容是网易游戏某前员工发布文章,称其在身患扩张型心肌病后的前提下,遭遇公司多种不公平待遇,被“逼迫、算计、监视、陷害、威胁,甚至被保安赶出公司”。简单来说,就是一名自己认为为公司付出很多的员工,被公司残酷地不讲情理地暴力裁员。眼看事件的持续发酵,且有愈演愈烈之势,网易官方连续发布两篇回应,对此事件做出了正面回应。简单来说,网易的回应有三点内容:
第一,网易在某些方面的确做错了,道歉认错;
第二,上述前员工所述并非完全事实,并罗列了二十二条公司与该名员工长达八个月的劳动纠纷记录。
第三、网易愿意拿出N+1的补偿生病的员工,而且还愿意在其离职后的12个月内,每月无条件提供等同于其月基本工资的关怀金。
事情至此,从目前双方各自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网易公司在事情处理上确实存在着欠妥的地方,事件全貌也可能并非如暴力裁员一文作者所言那般。但如果将互联网巨头、重点大学毕业生、身患重病、被强制裁员等几个关键词加在一起。很难不引起普通老百姓共情。我们都知道,劳动者维权一直都是很难的一件事。尽管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体系对劳动者作出了倾斜性保护,但由于劳动关系难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举证能力不足等因素,劳动者仍旧在维权之路上处于弱势地位。那么,就本事件而言,这位网易前员工的“维权战”还有哪些隐藏的法律问题呢?
问题一、网易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即产生效力。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必须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或者满足法定条件,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本次事件中,网易单方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呢?网易发表的声明“其主管和HR确认其工作能力已经不能胜任当前工作,遂作出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从该则声明来看可知道网易想对该员工进行无过失性辞退,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对劳动者予以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
问题二、该员工是否属于“患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呢?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不同的医疗期。结合该员工在网易单位工作的年限(5年以上)可知,该员工应当有六个月的医疗期。然而根据网易的回复可知,5月13日,该员工请假入院治疗,而公司却在9月份直接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显然是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对劳动者进行无过失性辞退,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问题三、该员工最后能拿到多少钱呢?
从网易的内部声明来看,当事人已经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网易支付61万元的赔偿,案件也将在12月11日在杭州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那么61万元赔偿的依据是什么?其实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制度。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无过失性辞退时,用人单位均应在劳动者离职时给予经济补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听到的N、N+1、2N等,便是经济补偿中约定俗称的表达方式,N是指劳动者在企业里的工作年限,N年就要支付N个月的工资。N+1,其中的+1就是所谓的代通知金,提前30天通知就不用支付。而2N也就是双倍的赔偿金。从此次网易裁员事件来看,双方已经走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是有可能拿到2N的赔偿金的。不过这个过程一定会经历漫长的口水战、漫长的仲裁,甚至法律诉讼,真要拿到2N,还不知道猴年马月了。
后记
就在网易暴力裁员事件不断发酵的同时,投资圈戏精孙宇晨、多益网络董事长徐波、京东董事长刘强东都不忘蹭一把热度,彰显自己企业的人文关怀。其实企业在面对裁员问题时的选择无非是裁员成本最小化;劳动者的选择也一定会选择补偿、赔偿最大化的方案。网易从企业生命力的角度选择裁员的战略本身不存在道德缺陷,然而不近人情地裁减患病员工及“不择手段”地威胁员工让步使得网易成为众矢之的,从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此次暴力裁员事件无疑给网易,也给更多公司敲响了警钟,在做好更懂用户的同时,如何更妥善地处理好裁员工作,如何提高企业的人文关怀,如何给众多企业带来更大的示范作用,或许是互联网巨头们接下来该重点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