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补贴类政策汇总——生活性服务业政策之“基本便民商业网点”政策


编者按:虽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高峰已经过去,但疫情对宏观经济、企业经营的冲击并没有明显减弱。为更好的发挥政策对于疫情防控工作和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缓解企业经营的压力,中央各部委、北京市各委办局纷纷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公司部近期对这些政策进行了归纳分析和整理汇总,近期我们将推送相关政策内容指引,敬请企业持续关注。




政策文件



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

2、北京市商务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下稳定商务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京商综字〔2020〕1号)

3、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0年度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建设提升基本便民商业网点(设施)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政策要求



(一)申报基本条件

1、在北京地区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商贸流通业经营、服务、管理的企业、机构、经济组织等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申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

4、已获得或将获得其他部门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方向

1、营业执照取得日期 在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蔬菜零售(社区菜店、生鲜超市)、便民早餐、便利店(社区超市)、末端配送网点(智能快件箱、快递分拣中心)、家政服务、洗染、理发、便民维修、摄影等新建连锁直营便民商业网点(设施)。

2、在2019年1月1日(含)以后新建(以取得营业执照时间为准)和改造提升的社区菜市场、服务社区的蔬菜直通车。

(三)支持条件

申报主体原则上为品牌连锁经营企业,实行“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统一核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至少开设3家直营门店(含新建网点);社区菜市场不受门店数量限制。同一品牌连锁企业可采取母子公司(子公司应由母公司绝对控股)、总分公司联合方式申报项目。

(四)支持内容

1、对新建连锁直营便民商业网点(设施)的店面装修、硬件设备购置、房屋租金等费用给予支持。

2、蔬菜直通车等移动便民设施、摄影网点、新建和改造提升的社区菜市场只支持店面装修和硬件设备购置费用。

(五)支持标准

1、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店面装修、硬件设备购置、房屋租金等费用,均按照不超过各项投入审定实际投资额50%的标准给予支持。对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严重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保障市民基本生活的重点连锁蔬菜零售(社区菜店、生鲜超市)、便民早餐、便利店(社区超市)等网点项目,各项投入支持比例上限提高至70%。

2、房屋租金费用补助不超过6元/㎡/日。

3、各业态具体支持标准见下表。每个品牌连锁企业总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020年建设提升基本便民商业网点(设施)项目补助标准

(六)注意事项

1、最低经营期限。申报主体应承诺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自获得补助资金之日起持续经营时间不得少于1年;对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1年内有拆迁、停止营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的,应在原址附近补建或退回相应补助资金,所补建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下一年度资金补助。

2、对同时搭载两种及以上符合支持方向的基本便民服务功能的新建连锁直营网点,申报主体应自行选择其中一种主要服务功能作为主营业务进行项目申报。

3、各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保证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合规、按时间进度推进。对于伪造、提供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按《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理。

4、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项目单位收到财政资金后,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办理,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流程



(一)申报材料要求

1、统一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

(3)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

(4)42020年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5)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单位近两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2、特别申报材料

(1)新建基本便民商业网点项目还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银行转账凭证及发票(其中房屋产权自有的网点项目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房屋购买合同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待查。

(2)蔬菜直通车等移动便民设施项目还需提交设施明细表、服务社区明细表及与有关部门备案、签订的服务协议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待查。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申报流程

1、申报餐饮(早餐)、菜店(生鲜超市、社区菜市场)、便利店项目的申报单位,采取直接报送方式,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由项目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市商务局进行审核。电子版材料发送至wbw@sw.beijing.gov.cn;纸制材料邮寄至:市商务局生活服务业处(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122室),联系电话55579329。

2、申报其他项目的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将申报材料报区商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和总部企业进行项目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汇总后报市商务局进行复审。


(三)申报时限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全年申报项目,北京市商务局将根据申报项目内容择优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