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前申请!!东城区“非国有房东”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资金补贴政策正式实施
2月13日,东城区政府发布《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及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要求“对在疫情期间,商务楼宇的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为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由区政府给予30%-50%的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文化产业园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这一政策于近期正式落地实施了。
政策文件
3月27日至3月30日期间东城区相关部门共发布了四个与之相关的文件:
1、区发改委出台了《关于给予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商务楼宇资金补贴的实施办法》
2、区科信局出台了《关于给予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资金补贴的实施办法》
3、区文促中心出台了《关于给予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资金补贴的实施办法》
4、中关村东城园管委会出台了《关于给予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资金补贴的实施办法》
政策要求
根据上述政策,商务楼宇的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中关村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在疫情期间为中小企业减免房租的可以申请政府的补贴:
(一)商务楼宇的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
在东城区注册的,且在疫情期间,为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商务楼宇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
减免房租的中小微企业指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且业务领域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即为文化产业、信息服务业和金融业等高精尖产业,以及直接投入疫情防控生产、研发的中小微企业。
商务楼宇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需要: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在东城区范围且合法经营,并积极配合东城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近三年内在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社保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3.国有企事业单位不享受补贴;4.办公自用或入驻企业与楼宇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有关联关系的不享受本政策;5.商务楼宇的所在地应在东城区行政区划内。
(二)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
疫情期间,为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
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指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且业务领域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即为文化产业、金融产业、科技和信息化等高精尖产业,以及直接投入疫情防控生产、研发的中小微企业。
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需要: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市科委或东城区科信局认定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并积极配合东城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近三年内在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社保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3. 国有企事业单位不享受补贴,即非国有单位。
(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指依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的首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且在疫情期间,园区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对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采取减免房租措施。
减免房租的中小微企业须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业务领域须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即为文化产业、信息服务业和金融业等高精尖产业,或直接投入疫情防控生产、研发的中小微企业。其他情形减免金额不计入园区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享受奖励补贴的基数。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需要: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并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三年内在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即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力社保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3.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企业的不享受本政策。4.办公自用或入驻企业与申报主体有持股或实际控制关系的(包括股权关系)不享受本政策。5.园区空间四至均应坐落在东城区行政区划内。
(四)中关村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
疫情期间,为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中关村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
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指依法在本行政区域内完成各项注册手续,且业务领域符合东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即为文化产业、金融产业、科技和信息化等高精尖产业,以及直接投入疫情防控生产、研发的中小微企业,但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关联企业不包括在内。
中关村东城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需要: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注册在东城区范围且合法经营,管理权属于东城园管委会,积极配合东城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2. 近三年内在市、区两级市场监管、税务、人力社保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3. 运营单位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不享受补贴。
支持标准和方式
对在疫情期间,为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减免房租的商务楼宇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给予减免房租金额30%的资金补贴,整体疫情防控期间,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在疫情期间,为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减免租金额30%-50%的资金补贴,整体疫情防控期间,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享受政策时间从2月1日起算,至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
采取分阶段补贴方式。第一阶段,2020年2月份全月;后续阶段视抗疫形势,适时发出申报征集通知。
同一家单位不重复享受市、区两级资金补贴,不重复享受东城区同种类别的其他资金补贴。
具体流程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般包括:
1.《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补贴申请》
2.《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汇总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疫情期间减免租金协议》或补充协议复印件
5. 2020年度房租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6.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减免租金的中小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此外,文促中心还要求申报主体提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减免房租中小微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申报主体是混合所有制的,需提交其上级主管单位相关证明。证明其在疫情期间,未享受其它财政资金给予减免园区内中小微企业房租的资金补贴或经营指标减免。
申报材料需要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相关部门具体要求略有不同,模板和具体要求可在“数字东城”网站查找相关通知并下载。
(二)办理流程
1.各申请人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商务楼宇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向区发改委提交申报材料。资料送至或EMS邮寄至区发改委投资促进科(东城区东打磨厂3-1号汇泉大厦);
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服务分中心、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向区科信局中小企业促进科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网址:http://202.108.143.50:9090/;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产权单位或运营单位向区文促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网址:文化东城产业服务平台(www.dchcci.cn)
科技企业孵化器向东城园管委会企业服务处提交申报材料。
2.除东城园管委会的文件对申报日期没有明确要求外,其他部门要求的申报日期均自2020年3月27日起至4月10日止。
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否则不仅会被追回补贴资金,还会被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区文促中心还规定三年内不再受理违规企业申请区内各类财政奖励资金,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方式
区发改委:
联系人:张苒 87160668
邮箱:fgwtck@bjdch.gov.cn
区科信局
联系人:张付晓 赵伟芳 电话:84039292
地址:东城区金宝街52号617室
区文促中心
联系人:赵京延
电 话:64031118-2526
邮 箱:wczxsyb@bjdch.gov.cn
网 址:www.dchcci.cn
地 址:东城区钱粮胡同3号南楼510室
东城园管委会:
联系人:蔡 勇 联系电话:13691064114
联系人:宋传华 联系电话:18910912895
邮 箱:dcygwhqyfwc@bjdch.gov.cn
东城园管委会地址:东城区藏经馆胡同11号77文创园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