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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切”关停校外培训,解决问题还是制造麻烦?

              



从意气风发到人人自危,过去几个月,教培机构在措手不及中迎来至暗时刻。

 

今年以来,政策和监管层面对于校外教育培训行业的重视,超越了以往任何时期。7月24日,“双减”政策“尘埃落定”,波及整个教育行业。为推进“双减”进程,全国多地全面叫停或关停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



诚然,过去一段时间,教培领域乱象丛生,其中不乏资质不全、质量低下的培训机构,严重影响到学校的育人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确亟需整治。加重、加严对教培行业的整治,应持肯定态度。


但教培机构作为行政相对人,相关部门对其以全面关停来代替监管,需要拿出政策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强调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但其中并未提及关停合法机构。如果校外培训机构违反了法律规定,依法处罚或者关停,这应当支持。但不加区别地“一刀切”,把注册合规、行为合法的培训机构也关掉,这既不公平,也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



同时,“规范管理”与“整治校外培训”也应当分开来看,行政部门应尊重培训机构的合法经营权,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专项治理都要依法依规。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关停是很重大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之前,必须要有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并告知被处罚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否则就无法摆脱行政违法之嫌。


“一刀切”看似果断,实则是“惰政”“怠政”,只看短时成效。“双减”政策之下,相关部门在对教培机构进行整治时,更要依法决策,做问题的解决者,而不是麻烦的制造者,在法治的轨道内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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