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消费者维权公益普法 戴宾律师就“虚假宣传”接受环球网采访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环球网特别策划了“315专题报道”。受环球网公益频道邀请,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投资与反垄断部主任戴宾律师,与炜衡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小炜,炜衡律师事务所执委会成员、高级合伙人应飞彪,北京华允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李毅,北京象星律师事务所主任郑玮,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侯朝辉,元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亚西等律师一起,为网友们进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的经典案例及分析讲述。


202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根据中消协《2021年网络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等是2021年网络消费投诉的主要问题,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容忽视。



虚假宣传,大则涉及到地产、金融等大型事件,小则关乎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伴随着网络消费新业态的发展,特别是网络直播营销的发展,不法网络交易经营者虚假宣传的表现更加多样化。本次专题报道活动中,戴宾律师聚焦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的虚假宣传,对一起消费者与教育培训公司的合同纠纷案进行了解读。


在这起案件中,消费者因为可观的优惠价格和“不过退费”的承诺购买了某教培机构的培训服务,在学习过程中发现自己不符合报名要求,即使通过考试也无法取得相关资质证书,遂要求培训机构全额退费,却遭到了拒绝。( 315|需警惕教育培训的虚假宣传,这种情况当全额退费



虚构学员培训案例、师资力量和培训效果,刻意隐瞒部分职业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限制,编造消费者评价数据诱导消费者缴费等是培训机构常用的虚假宣传手段。戴宾律师认为,由于产品的宣传对消费者的消费具有很大的影响,对经营者促销商品具有重要的作用,这就导致了部分经营者为赢得消费者、争取交易、扩大市场份额,往往违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准则,对商品不是作真实的宣传,而是作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在一定程度上欺骗了消费者,使消费者无法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做出与商品真实不符的判断,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伴随着维权渠道越来越广泛,网络消费者的维权意识、热度不断提高。针对消费者遭受侵害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戴宾律师介绍,在司法实务中,法官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是持积极态度的,作为消费者在意识到自身权益受侵害时,首先要注意保留证据如购买凭证等,再者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拨打市长热线、寻求公益法律援助或司法路径等方式解决。

戴宾律师


个人简历

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国际投资与反垄断部主任

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入选人才,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入选人才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互联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员

对外经贸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兼职教授、硕士校外导师

对外经贸大学竞争法中心研究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南京、宁波、沈阳、广州、海南等多地仲裁委仲裁员

 

曾先后就职于能源部、电力部、国家经贸委、国家国资委。精通反垄断民事诉讼,作为主办律师,曾代理全国首例原告胜诉的反垄断诉讼案。主要领域为外商投资架构的策划,法律审慎调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外商投资法律实体的设立及日常运营法律事务;外商投资企业的重组、解散及清算;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内再投资;相关政府审批、登记、备案法律咨询并协助办理法定程序及手续。

 

为企业提供有关限制竞争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的法律咨询及出具法律意见书;对企业交易提供反垄断策略和合规审查;对经营者集中提供反垄断审查的专业咨询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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