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达视角】爱恨情仇,你我不得不知的“敲诈勒索罪”
文章导读
1月18日,陈昱霖父母在微博上发布公开信,称去年中秋节女儿自曝与吴秀波的关系之后,吴秀波及其经纪人、律师便要求陈昱霖出面澄清并愿意以经济方式补偿,之后,女方和吴秀波先生达成协议,女方到国外安心养病。2018年11月4日,吴秀波给女方打电话,要她回国商议后续事宜。女方于11月5日回京,刚到机场就被朝阳区公安局带走,事后得知,吴秀波早已报案,称受到女方以曝光隐私为要挟勒索钱财,女方现因敲诈勒索罪被拘留,被关押在朝阳区看守所。紧着接,吴秀波的律师也发表了申明,证实了女方被抓的事实。
有网友表示:把情人扭送进监狱的这种三流小说剧情会真的在现实生活中上演,
你说刺不刺激?意不意外?惊不惊喜?
今天,小编和大家一起看看“原本恩爱的男女,分手后的各种奇葩现象”。
最后一方由于方式不当被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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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像“吴秀波与陈昱霖分手剧情”不但有先例,而且剧情各种各样。其实,小编认为感情走到尽头,无论是分手方还是被分手方,都是受害者,没有所谓的赢家。分手时,愿能好聚好散,毕竟曾有过美好的回忆。实在要协商,请在协商分手条件以及索要所谓分手费等过程中,注意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