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布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 我所戴宾律师荣誉入选
2019年3月21日,司法部正式公布了“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全国共有985名律师入选。本所国际投资与反垄断事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戴宾律师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丰富的执业经验通过严格遴选,正式入选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


2017年,司法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成为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第一个专门就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的顶层设计,凸显了中央对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高度重视。毫无疑问,涉外法律服务将是下一阶段法律服务市场的必争之地。
传统的涉外法律服务主要以在境内提供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服务为主,而新形势下,律师需要能够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国外交工作大局提供法律服务、为打击跨国犯罪和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需要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正式开展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工作。8月31日,“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拟入选名单”公布,后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全国共有985名律师入选,司法部于2019-03-21在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
戴宾律师,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多地仲裁委仲裁员。戴宾律师先后就职于能源部、电力部、国家电网、国家国资委。精通反垄断、反倾销业务,在竞争法领域拥有极为丰富的实务经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且多数案例被列为经典案例。其中戴宾律师代理的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诉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上诉案在2018年11月16日被最高院列为反垄断民事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1、反垄断、不正当竞争诉讼案件
(1)国内首例反垄断民事诉讼原告胜诉案件: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与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
(2)国内首例运输业行政垄断案件: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垄断纠纷案;
(3)北京诺尓曼机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德国诺尔曼艾索有限责任两合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反倾销案件
韩国浦项钢铁(POSCO)反倾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
3、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
(1)微软收购诺基亚设备和服务业务案,与政府部门沟通,就垄断风险为客户出具法律意见书;
(2)恩智浦收购飞思卡尔案;
(3)诺基亚收购阿尔卡特朗讯案;
(4)达索航空工业公司购买泰雷兹公司股份案;
(5)韩国现代与北汽集团成立北京现代汽车金融公司案;
(6)法国 CMA CGM.S.A.公司与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境外合资企业案;
(7)法国 CMA CGM.S.A.公司与法国BOLLORE公司股权并购案。
4、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
(1)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2)八家滚装货物国际海运企业垄断协议案;
(3)利乐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4)上汽通用垄断协议案;
(5)美敦力垄断协议案;
(6)茅台、五粮液转售价格限制案;
(7)蚌埠市卫计委行政垄断案;


司法部涉外律师“千人计划”简介
2017年,司法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成为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第一个专门就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的顶层设计,凸显了中央对涉外法律服务业的高度重视。毫无疑问,涉外法律服务将是下一阶段法律服务市场的必争之地。
传统的涉外法律服务主要以在境内提供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服务为主,而新形势下,律师需要能够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提供法律服务、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国外交工作大局提供法律服务、为打击跨国犯罪和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需要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2018年4月28日,司法部正式开展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工作。8月31日,“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拟入选名单”公布,后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全国共有985名律师入选,司法部于2019-03-21在官方网站正式公布了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
戴宾律师简介
戴宾律师,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多地仲裁委仲裁员。戴宾律师先后就职于能源部、电力部、国家电网、国家国资委。精通反垄断、反倾销业务,在竞争法领域拥有极为丰富的实务经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且多数案例被列为经典案例。其中戴宾律师代理的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诉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上诉案在2018年11月16日被最高院列为反垄断民事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戴宾律师代表案例:
1、反垄断、不正当竞争诉讼案件
(1)国内首例反垄断民事诉讼原告胜诉案件: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与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
(2)国内首例运输业行政垄断案件:广东省汕尾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垄断纠纷案;
(3)北京诺尓曼机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德国诺尔曼艾索有限责任两合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反倾销案件
韩国浦项钢铁(POSCO)反倾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
3、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
(1)微软收购诺基亚设备和服务业务案,与政府部门沟通,就垄断风险为客户出具法律意见书;
(2)恩智浦收购飞思卡尔案;
(3)诺基亚收购阿尔卡特朗讯案;
(4)达索航空工业公司购买泰雷兹公司股份案;
(5)韩国现代与北汽集团成立北京现代汽车金融公司案;
(6)法国 CMA CGM.S.A.公司与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境外合资企业案;
(7)法国 CMA CGM.S.A.公司与法国BOLLORE公司股权并购案。
4、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
(1)高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2)八家滚装货物国际海运企业垄断协议案;
(3)利乐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4)上汽通用垄断协议案;
(5)美敦力垄断协议案;
(6)茅台、五粮液转售价格限制案;
(7)蚌埠市卫计委行政垄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