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拓宽调解工作机制格局
——易和所池英花主任赴新加坡参加《新加坡调解公约》签署活动
2019年8月6日-7日,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易和公共机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中心主任池英花律师作为特邀律师调解员代表,随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代表团参加《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新加坡调解公约》)开放签署仪式和研讨会等系列活动,与700多名来自全球六七个国家的政界要员、企业高管、律师、专家学者们汇聚一堂,共同研讨日渐增多的国际商事贸易法律问题,共同探索国际商事贸易纠纷的解决路径。
中国、美国、韩国、印度、新加坡、哈萨克斯坦、伊朗、马来西亚、以色列等在内的4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公约。
2018年12月,第73届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新加坡调解公约》。该公约须至少获得三个国家签署及核准才能生效,并且仅适用于商业和解协议,条约生效后,受《新加坡调解公约》约束的签署国必须执行在有关框架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公约旨在促进国际商事调解并建立一套直接执行经调解产生的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机制。《公约》赋予了和解协议直接执行力,免除了企业请求法院“承认”国际和解协议的额外程序。这对国际商事贸易争议解决路径的多元化以及缔约国司法资源节约、营商环境改善将起到积极作用。至此,《新加坡调解公约》、《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三项公约将形成完整的国际争议解决执行框架体系。
《新加坡调解公约》签署前夕, 2019年8月6日,池英花律师还受邀出席见证了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新调)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现场。
当日,新调主席林长仁与中国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于新加坡举行的国际调解高峰论坛上签署这份备忘录。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经济商务公使衔参赞钟曼英及新加坡律政部法律商业司司长林美恩参加签署仪式。根据备忘录,双方将在国际调解培训等领域进行合作,并在中国及其他地方联合组织会议、研讨会等。此外,双方还将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进行案件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将使双方以亚太地区为出发点,为世界各地的当事人提供更专业、高效、便利的争议解决服务。
北京市易和律师事务所公共机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中心
北京易和公共机构法律风险防范服务中心成立于2016年11月,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下设的行政争议专业调解机构,目前有专职调解员二十余名。中心重点工作在于通过防范性介入和诉调对接,配合法院积极化解行政、商事和民事争议,推动矛盾源头疏解和争议实质性化解,引导当事人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方法,推动创建和谐社会。同时通过前瞻性、职能型法律服务项目研发推广,推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主体治理模式向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转变,有效提升规范管理和依法治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