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中院发布《2014-2018年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9月12日,发布系列审判白皮书。
股权转让是现代公司制度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股权交易日益频繁,并演化成一种集财产权流动、资本募集、资源优化配置等于一体的重要资本手段。伴随着股权交易越来越多,以及参与主体的普遍化,股权转让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也不断涌现。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9月12日,发布系列审判白皮书。
股权转让是现代公司制度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股权交易日益频繁,并演化成一种集财产权流动、资本募集、资源优化配置等于一体的重要资本手段。伴随着股权交易越来越多,以及参与主体的普遍化,股权转让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也不断涌现。
员工持股作为公司的激励手段,往往和员工身份挂钩。一种常见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在员工发生离职、辞退或退休等情形时,所持股权应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由公司回购(“人走股留”)。那么,人走股留条款是否有效?在何种情形下有效?怎样的制度设计可以确保条款的有效性?本文试图解答上述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立案工作实践,制定本意见。
在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作出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期限、数额及方式履行义务,否则,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合法的民事权益。那么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是什么?关于执行案件的地域管辖又有哪些法律规定?今天的【执行法苑】跟大家聊一聊强制执行的依据和执行管辖。
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的债务,将担保标的物的所有权等权利转移于担保权人,而使担保权人在不超过担保之目的范围内,于债务清偿后,担保标的物应返还于债务人或第三人,债务不履行时,担保权人得就该标的物优先受偿的非典型担保。
客户买了基金,亏损算谁的?以前的答案通常是——客户自担。但北京高院最新一份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在一定条件下,代销银行可能要赔付客户全部本金损失,并赔付相应的利息。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简单来讲就是虽然标的物已经因为买卖而移转所有权了,但其上所存在的租赁契约,可以一并移转给新的所有权人。之所以会有这个法律原则的存在,主要是因为法律预设了房客在经济上的弱势地位,为了保障房客不会因为房子被房东随便处分而丧失使用房子的权利。然而许多拍卖房的业主也利用这一点来做文章,甚至伪造租期长达十几年的虚假合同。
在民事执行实践中,基于执行依据所确认的权利义务承担者的变化,人民法院通常会在执行过程中径行对执行当事人进行变更和追加,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导致各级人民法院在处理相应的变更追加申请时做法不一。为落实审执分离改革、统一司法尺度、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作出修改。本次修改涉及条文共6条,将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此次《商标法》的修改,既为现阶段如何更加有效的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囤积乱象提供了新的路径和法律依据,又进一步加强了对侵害商标权的惩罚力度,这同时也是对国际贸易大背景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积极回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更有效地遏制商标恶意注册,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商标法》进行修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实践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更有效地遏制商标恶意注册,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商标法》进行修改。
2019年7月29日,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柳孔圣诉被告刘德治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作出裁定:驳回原告柳孔圣的起诉,案件受理费500元,不予退还。这起备受公众关注的“将成员移出群聊群主成被告”案一审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