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研究

【破产专栏】我所作为管理人依法处置企业财产 有效保障债权人权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7日作出(2019)京01破申7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北京聚成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聚成德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于2020年1月16日作出(2020)京01破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聚成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全面接管聚成德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

【破产专栏】预重整中府院联动机制不可缺位

 “府院联动”是我国法院审判工作与政府工作在共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中,为解决某一方面的专项或突出问题,政府与法院之间既各自发挥行政、司法职能,又相互沟通联系,全方位解决具体问题的协调联络机制,是我国审判工作的一大特色。“府院联动”机制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四十多年的进程中,不同时期会在不同审判业务领域建立,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破产专栏】北京困境企业如何运用预重整程序实现自救

自2020年1月份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各地的爆发与防控措施的持续强化,北京部分中小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已经陷入经营困境,如何充分发挥企业预重整程序的破产保护功能,实现企业自救,突显其现实优势。本文结合北京现行有效的企业预重整的相关规定,就北京困境企业运用预重整程序问题做一介绍。

雷杰展达律所企业用工篇十问十答(第六期)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具备三个条件可享受:1、向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采购;2、采购范围:在线办公、视频会议、法律咨询、在线检测、网络销售、经营咨询等指定服务或产品。在线办公和视频会议已出名单;3、采购时间:2020年2月至12月期间。符合条件的可补贴一半,总额每家不超过20万。

【破产专栏】简述破产撤销权

在破产清算实践中,管理人行使破产撤销权的行为较为常见。《企业破产法》设立破产撤销权制度,是公平清偿原则的重要体现,在于规制债务人在破产清算前依法合理、诚信清偿债务的行为,对债务人不当的财产处分行为加以纠正,最大限度地保全债务人财产,最终实现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

雷杰展达所企业用工篇十问十答(第六期)

单位如出于维护其他员工安全考虑,有权拒绝部分员工返岗,此时员工能返岗,单位拒绝返岗视为免除员工提供劳动,应正常支付报酬。建议单位可以安排员工在家灵活办公、休年假、借休未来休息日加班等方式予以处理。若单位已无法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环境,应停工停产,相关工资支付可参考以前的内容哦~

雷杰展达所企业用工篇十问十答(第五期)

法律没有停工停产的明确规定,根据司法实践企业主张停工停产需具备三点:1、停产停工是善意的,确实是企业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无法为员工安排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2、企业有恢复经营能力的可能性,能在一定时间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3、停产停工期间仍有能力为员工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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